大数据时代,如何不做“透明人”(4)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9-01 17: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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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玉明: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其价值的实现体现在数据挖掘的深度和数据融合的广度上,背后是数据开放、流通和应用。信息流通无国界,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也成了跨国界的全球性问题。保护数据安全,离不开国际规则和各国法律法规的成熟与应用。

  个人信息保护国内立法要在体现域外效力的同时,加强国际的交流与合作,在联合国框架下推动形成更加完善的国际数据安全治理规则,共同制定数据安全防护措施、推动数据安全技术和相关业务的交流,共同打击侵犯个人信息等网络犯罪,促进大数据安全和网络空间隐私权的保护。同时,积极探索推动成立一批跨境数据安全合作组织,引导跨境数据安全高效流通,促进国际社会数字经济良性发展。

  皮剑龙: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是跨国界的全球性问题,任何国家都不能置身事外、独善其身,要加强国际的交流与合作,签订双边多边国际协议,共同应对大数据时代带来的个人信息安全新挑战。

  我国可以对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国际合作问题作出思考,并且参与到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当中,在各国认可的前提下展开合作。此外,也应当凝聚共识,推动我国相关企业主体在符合我国基本利益和立场的前提下主动制定内部自律规则,经相关法定机关审査后借助商业的力量将其推广,从而在法律机制和企业内部机制相融合的模式下推动相关国际规则的发展。

  程啸:信息流通没有国界之分,各国也都高度重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在应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方面,由于各国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和考虑的本国利益不同,在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的流通利用关系处理上也有不同。有些国家更重视个人信息保护,而有些更重视的是数据的流通利用,因此形成了各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上的差异。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各国可以借鉴彼此的经验,取长补短,深化合作,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理论研究的交流与合作。

  姜颖:在致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贺信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尊重网络主权,发扬伙伴精神,大家的事由大家商量着办,做到发展共同推进、安全共同维护、治理共同参与、成果共同分享。因此,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国际合作的前提是尊重各国的网络主权。各国国情不同,可以通过宣言、声明等方式,促进各国技术共享,分享有益司法经验,营造一个良好的数据使用环境。

  4.人类科技大课题,让发展和安全的守护相伴而行

  记者: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背后映射出的是人类科技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您认为应该如何看待和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

  连玉明:数据保护与数据开放作为大数据时代的一对矛盾统一体,就像是天平的两端,只强调数据保护忽视数据开放,不利于大数据的发展;而只强调数据开放不注重数据保护,将会给世界带来一场灾难。因此,必须在开放中保护,在保护中开放。

  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背后是人类科技发展和安全的关系,是科技进步对社会结构、社会秩序带来的颠覆式变革,考量的是人类运用新技术的能力。平衡好这一关系,关键在于构建一个基于数据力和数据关系的新的社会秩序,能够在保护个人尊严和自由的前提下,实现数据的有效流转和价值挖掘,最终推动人类社会从工业文明进入数字文明新时代。

  皮剑龙:网络信息科技的发展是人类技术进步的趋势,为社会生产生活效率的提高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网络平台用户数量庞大,信息较为完整,且具有很强的私密性,一旦涉及金融、交易等业务环节的平台,具有极强的利益属性,很容易成为黑客攻击的对象,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