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千万元“执行难”:官司打赢了 对方公司却在破产

光山新闻网 刘斌 2019-05-16 07: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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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千万元“执行难”:官司打赢了,对方公司却正在破产  

  围绕一块土地的使用开发,两家企业打了5年官司,从地方法院一路打到最高法院。最后判决有了结果,但案件遇到了执行难——被执行的企业要破产了。

  引发这场诉讼的,是苏州市西山岛一块150多亩的土地。2009年,上海宏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泉集团”)与苏州天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丰置业”)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可后来土地性质未能获得变更,双方从合作走向诉讼。法院最终认定天丰置业违约,判决其给付宏泉集团9541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可被执行人天丰置业正破产清算。此后,因为一笔上亿资金,当年项目所在地的金庭镇政府也卷了进来。

  两家企业合作初期,宏泉集团曾将1.7亿元准备付给天丰置业的资金,转入金庭镇的监管账户。于是,法院通知金庭镇配合执行,但金庭镇回应称,这笔钱早已支付给天丰置业。

  案件的执行再次陷入窘境。当年那笔1.7亿元资金成为焦点。

  宏泉集团总工程师、房产开发部总经理杨伟中告诉澎湃新闻(),在宏泉集团未出具确认单的情况下,金庭镇财政所向天丰置业支付款项,违背了当时的三方监管约定。

  金庭镇党委委员王华刚则对澎湃新闻表示,金庭镇政府对两家公司间合作的具体内容并不了解,虽然镇政府打款程序存在瑕疵,但当时两公司间的股权转让已确认完成,应当付款。

九千万元“执行难”:官司打赢了 对方公司却在破产

  引发争议的那块地,位于苏州市西山岛石公山景区西北侧。澎湃新闻记者 卫佳铭 图

  沪苏企业合作酒店式公寓项目,委托镇财政所监管1.7亿元

  引发争议的地块位于苏州市西山岛石公山景区西北侧,占地面积157.7亩,一面正对太湖。2006年11月,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苏州西山明月湾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明月湾公司”)。

  2009年8月,宏泉集团与天丰置业就合作开发苏州石公山西侧地块事宜进行磋商,并签订《合作协议》,计划将该地块的用地性质由餐饮旅馆业用地变更为可独立分割的酒店式公寓,容积率上调至0.35,项目标的额超2.9亿元。

  双方还确认,由宏泉公司和天丰置业下属的天丰投资建设公司分别受让明月湾公司股权的方式来实现股东变更。江苏高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09年12月17日,经苏州市吴中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明月湾公司股东变更为宏泉公司与天丰投资建设公司,其中宏泉公司占股98%。

九千万元“执行难”:官司打赢了 对方公司却在破产

金庭镇财政所2009年8月25日出具的说明。受访者供图

  2009年8月的《合作协议》中,双方同时约定,同意将其中项目款中的1.7亿元汇入双方指定的政府监管账户——金庭镇财政所土地有偿使用资金专用账户内,且天丰置业必须在资金入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股权转让以及目标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过户以及用地性质变更。

  为保险起见,双方与金庭镇政府协商一致,并经金庭镇财政所书面确认,宏泉集团交付的款项,只有待双方公司共同出具确认单后,才能由财政所支付给天丰置业。协议生效后,宏泉集团按约先后将1.7亿元付至金庭镇财政所委托监管。2009年8月25日,金庭镇财政所出具说明也证实了上述说法。

  用地性质变更久未办理,法院判决天丰置业违约

  不过,钱到账后,涉案地块用地性质变更办理却并未如想象中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