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重拳打击侵权假冒行为(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04-25 0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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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8起案件中适用了惩罚性赔偿,切实体现对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促进国家重点产业发展,大力保护科技创新的司法导向。”林广海说。

  据了解,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对恶意侵权、严重侵权行为重拳出击,整治到底。比如,“盼盼”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人民法院对恶意攀附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注册商标的行为依法适用4倍惩罚性赔偿,全案判决赔偿1亿元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65万元,有力打击了恶意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审结“橡胶防老剂”技术秘密侵权案,判赔2.02亿元,创同类案件判赔金额新高。

  “知识产权赔偿问题,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司法实践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人民法院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实现裁判标准和裁判结果的平衡与协调。”林广海说,比如,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指导性案例,明确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条件,细化惩罚性赔偿的计算方法,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严格保护知识产权。

保护创新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创新就是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林广海介绍,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够服务技术创新,推动形成高科技的生产力。

  “比如,人民法院稳妥化解科技‘独角兽’企业系列侵权互诉案,使创新主体轻装上阵,集中精力进行科研攻关。”林广海说,“再比如,充分发挥发明专利等技术类案件集中管辖和审理的优势,总结提炼科技创新司法保护规则,统一技术类案件裁判尺度,强化对创新成果保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激发自主创新的信心和活力。”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助于推动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林广海介绍,人民法院有效规制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市场封锁,促进公平竞争。妥善处理涉数据、平台企业案件,依法严惩平台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价倾销、强制搭售等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

  知识产权不仅是国内发展的“刚需”,也是国际贸易和投资的“标配”。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比如,在“西门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综合考虑“西门子”字号及商标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等因素,判令被告承担1亿元赔偿责任,传递中国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鲜明司法态度。(记者 卢越)

原标题:恶意侵权、严重侵权?惩治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