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重拳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04-25 0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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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知识产权案件和案例,重拳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恶意侵权、严重侵权?惩治到底!

  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亮明人民法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的司法态度。

  大量抢注语音唤醒词“小爱同学”商标,反要求关联企业“停止侵权”;将在海外注册的“上海西门子电器有限公司”名称广泛使用在自家生产的洗衣机产品上;外文驰名商标经方言翻译后用于门店宣传……

  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展示了人民法院有力打击恶意攀附知名商标商誉的行为、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态度。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问题,近年来,人民法院坚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并通过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

 探索新技术、新业态裁判规则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案例,覆盖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反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等知识产权类型,涉及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国内外知名品牌、数字经济、种业等众多新时代的重点领域和行业。

  科技创新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对既有的社会生活规则不断提出挑战,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面临着新技术与新思维的双重考验。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裁判规则,明晰权益保护边界,服务保障数字经济。

  在涉“小爱同学”唤醒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发布了首款唤醒词为“小爱同学”的人工智能音箱,此后也在手机、电视等产品中搭载使用“小爱同学”唤醒词的人工智能语音交互引擎。

  陈某于2017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间,在不同商品类别上共申请注册“小爱同学”等66枚商标,后又向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企业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侵犯其“小爱同学”商标权。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认为,陈某、深圳市云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陈某大量抢注“小爱同学”等商标,向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企业发送“停止侵权”的律师函,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也损害了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立即停止侵权。陈某赔偿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20万元,深圳市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其中25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法在阐述该案典型意义时称,本案系涉人工智能语音唤醒词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该案判决不仅明确经使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唤醒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力规制了恶意抢注他人唤醒词并滥用权利的行为,充分保护了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品牌商誉。

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制度

  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是落实知识产权严格保护政策的重要举措,对于打击侵权,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林广海表示,近年来,人民法院通过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激励创新创造,支撑和服务高质量发展。

  “人民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时,从严惩治侵权假冒,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确保权利人得到足额充分赔偿。”林广海介绍,2023年,全国法院在319件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同比增长117%,判赔金额11.6亿元,同比增长3.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