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多措并举斩断“围猎”之手(3)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0-19 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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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冲:在妥善处理查处与保护的关系上,首先要严格按照党纪国法的规定开展查处,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准确区分企业相关涉案人员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轻罪与重罪、主犯与从犯,做到该惩治的不轻易放过、不该惩治的不随意扩大。其次要综合考量主观恶性、性质程度、发生领域、历史成因、认错态度等要素,做到宽严相济、审慎稳妥、精准处置。再次要注重查处工作自身的规范性和公正性,从严把握相关措施的适用,依法慎用限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措施,严禁滥用留置、搜查、技术调查、限制出境、拘留、逮捕等措施,严禁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人员和企业的财物。

  方文军:实践中,我们要对涉企行贿案件的查办更加规范审慎,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做到精准适用。对于配合调查工作的企业涉案人员,尽可能不采用查封、扣押财物等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大的监察措施。对涉案人员为经营负责人等企业核心人员,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的,也尽可能考虑不采取留置措施;对于确需采取留置措施的,在调查期间可以考虑建立对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沟通渠道,使企业经营不受较大影响。

  把受贿行贿一起查当作一体推进“三不”的着力点,增强政治自觉,破除“重受贿、轻行贿”的定势思维和工作惯性

  记者: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要求,还要从哪些方面发力?

  彭冲:要持续形成惩治行贿犯罪的高压态势,增强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政治自觉,加大查处力度,多元主体合作参与扩充惩戒手段,探索完善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纠正资质荣誉、市场准入黑名单等具体制度办法,多管齐下,持续强化“不敢”的震慑。要持续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不断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扎牢“不能”的笼子,让行贿者和受贿者无从下手。要不断强化教育引导,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管好家人、树好家风,督促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对法律的敬畏,做到懂法守法,筑牢“不想”的思想堤坝。

  胡卫兵:首先要用好刑事处罚、曝光、联合惩戒等撒手锏,以严查严惩营造“不敢送”的氛围。其次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实名制管理,探索实行房产、车辆、资产及大额资金异常异动预警,以数据赋能构建“不能、不需送”的栅栏。再次要加强清廉民企和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厚植清廉文化提升“不想送”的自觉。

  方文军:要转变执法理念,坚决破除“重受贿、轻行贿”的定势思维,改变以往通过给政策、讲条件换取行贿人口供的做法,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工作要求上来。要学会讲纪释法,办案人员对行贿人要当好政策和法律的宣传员、解读员。要坚持数字赋能,发挥数字时代优势,打通数据壁垒,为审查调查赋能增效,降低口供依赖。

  本报记者 李张光

原标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多措并举斩断“围猎”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