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多措并举斩断“围猎”之手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0-19 1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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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卫兵 湖南省长沙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

  方文军 浙江省丽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彭 冲 重庆市江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与司法机关协同发力,抓住惩治打击重点,提高打击的精准性、有效性,不断加码遏制“围猎”,推动实现腐败问题标本兼治。实践中,如何破解查处受贿与行贿不平衡问题?精准惩治行贿有哪些举措?我们采访了三位地方纪委监委负责人。

  深刻把握行贿问题的政治危害,不因调查受贿而忽略行贿,也不因配合取证而造成行贿无罪的错觉

  记者:一段时间来,查办贿赂案件存在“重受贿、轻行贿”“重调查、轻处置”等现象,其原因有哪些?

  胡卫兵:“围猎”现象之所以频频出现,与一度的重受贿、轻行贿打击失衡有紧密联系。其原因有办案观念存在偏差的因素。如片面认为反腐败首要任务是查办贪污腐化的党员领导干部,行贿人不是查处打击的重点,通常以证人看待;有突破案件需要的因素。贿赂犯罪隐蔽性强,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一定宽大处理,有利于敦促行贿人如实供述,对突破难度大的案件有一定作用;有社会环境影响的因素。人情观念深植人心,社会对行贿人的容忍度相比受贿人更高。

  彭冲:受贿与行贿相伴而生,行贿不查,受贿不止。查办贿赂案件厚此薄彼主要原因有,在政治站位上,对行贿问题的政治危害认识不深刻,导致查处力度不够。比如,有的认为调查行贿只是办理受贿的附属,没必要花大力气查处;有的对涉嫌长期行贿、巨额行贿、多人多头多次行贿且谋取了巨额非法利益的,查处力度仍然不够。在查办案件上,行贿形式多样且隐蔽,增大了查处难度。比如,有的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有的不再局限财产性利益输送,而是采取服务型贿赂、消费型贿赂、境外交易支付等更隐蔽的贿赂手段。在调查取证上,固定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相对较难。比如,有的言词证据稳定性较难保持,有的对“谋取不正当利益”证据收集固定难。在后续处置上,有的因行贿人的个人因素、行贿情节、态度等对行贿人的处置存在自由裁量随意性较大、处置难、处罚威慑力不够等情况。

  方文军:行贿与受贿,就像一根藤上结出的两个“毒瓜”,只有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才能更好地深化反腐败斗争,才能扎实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实中,还存在对行贿问题危害的认识和研究不够深入,未能深刻理解查处行贿行为对一体推进“三不”的重要意义等现象。此外,不正当利益是行贿犯罪的构成要件,其内涵外延具有一定模糊性,各地如何惩治行贿问题存在一些差异与分歧,查处标准不一,个别地方甚至存在滥用“从宽处罚”的情况。上述问题表明,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不能因调查受贿而忽略行贿,甚至因配合取证需要而造成行贿无罪的错觉。

  构建惩治行贿行为一盘棋格局,既注重全面查处、联合惩戒,又注重宣教引领、综合治理,不断压缩行贿的生存空间

  记者:行受贿双方订立攻守同盟、互相串供、隐匿销毁证据、转移赃款赃物等行为导致查处行贿难,对此,有哪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