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发挥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重要作用——中央编办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答记者问(3)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8-15 20: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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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强化督查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用《条例》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机构编制工作。要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围绕“三定”规定的制定和修改、机构编制事项审核、领导职数、监督检查等问题,结合贯彻执行《条例》,抓紧完善配套制度。原有规定与《条例》精神不相符的,要尽快修改;《条例》已有原则规定的,要进一步研究细化具体的措施和办法,使之更具操作性和实效性。


(责编:白宇、岳弘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