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7)

光山新闻网 王林 2019-05-20 19: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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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方面,制定《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督导调研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试点项目开展全面督导调研。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交流试点项目进展情况,深入研究制约试点项目建设推进的各类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

  贫困地区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相关配套资金政策方面,已研究起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政策的通知》。

  (三)进一步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任务

  1. 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等牵头任务落实的指导力度

  一是加强政策宣讲解读。4月初,举办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讲会,面向有关省份业务骨干,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问题,集中宣讲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印发多期《“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指引》,推介各地在住房面积控制、拆旧复垦、安置房产权办理、安置点规划选址等方面的经验做法,通报负面典型,供各地学习借鉴。从地方遴选了一批思路清晰、框架结构合理、政策把握比较到位的县级易地扶贫搬迁年度实施方案,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进行宣传推介,强化安置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发展、就业等方面的指导,推动地方在制定和执行实施方案时更加科学合理。组织开展2019年首轮易地扶贫搬迁监管巡查。4月11日至12日,在贵州省召开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现场会,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胡春华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分析易地扶贫搬迁特别是后续扶持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各地实地观摩贵州省安置点后续扶持措施落实情况,就安置区选址、安置区资源环境承载、后续产业发展、劳动力吸纳和就业、拆旧复垦等情况交流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后续扶持重点工作。按照会议要求,正在起草加大搬迁群众后续扶持力度的指导性文件。

  二是推动以工代赈进一步发挥“赈”的作用。组织赴深度贫困地区调研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情况,看望务工贫困群众,了解劳务报酬发放情况,与基层干部群众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发挥“赈”的作用。在4月1日召开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要求有关地方认真研究谋划一批与群众脱贫关联更紧密、受益对象更精准的以工代赈项目,充实完善项目库;切实做好贫困群众动员工作,组织更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能用人工就尽量不用机械,尽量不用专业队伍;按照劳务报酬不低于中央资金10%的比例,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目前,正在抓紧研究起草进一步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的指导性文件,筹备召开以工代赈工作现场会。

  三是加强对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检查评估。印发了《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推动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召开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委托有关机构对赣闽粤原中央苏区规划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推进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在4月1日召开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地方着力推动陕甘宁、赣闽粤、左右江、大别山、川陕等5个重点革命老区规划的实施,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老区如期脱贫加快发展,确保各项目标、重点任务、支持政策落到实处,于会后印发有关通知,督促地方全力推进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和振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