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3)

光山新闻网 王林 2019-05-20 19: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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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狠抓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建立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专门台账,动态更新问题清单,定期跟踪整改进展,推动整改落实。将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和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统一部署、一体整改。专题通报国务院扶贫办反馈的2017年度脱贫攻坚重要政策措施第三方评估结果,及时调度和改进工作。及时通报2018年省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结果,督促指导有关省份抓紧做好问题整改。

  (三)长短结合、精准帮扶,提升定点扶贫工作质量和成效

  谋划创新帮扶举措。印发《2019年定点扶贫工作计划》,研究提出5方面22项具体举措,逐项明确责任司局和单位。指导3个定点扶贫县编制乡村振兴规划。积极开展机关消费扶贫,协调组织定点扶贫县参加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与委定点扶贫县贫困村党组织结对共建的指导意见》,拓展共建内容、提升共建成效。

  加强挂职干部选派和管理。研究起草委机关和委属单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9—2023年),将脱贫攻坚专项人才队伍建设单列。在选派挂职干部时,充分考虑定点扶贫县需求,力求精准匹配挂职岗位。制定专门培训计划,积极筹备专题培训班,成立学习小组,提升挂职干部工作能力。严格挂职干部管理,压实各定点扶贫县挂职干部领队管理责任,按时调度和通报挂职干部工作和在岗情况,定期编印挂职锻炼工作通讯。不断完善挂职干部待遇保障,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三、抓好整改、举一反三,为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委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三年行动指导意见明确的责任分工,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二)落实“回头看”机制,确保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如期整改到位。发挥好委党组每季度听取整改情况报告、委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督促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办等巡视整改“回头看”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深化巡视整改,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不力,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不贰过。

  (三)强化责任担当,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充分履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单位职责,与相关部门一道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立足部门职能,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等牵头工作,坚决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建设任务,切实抓好搬迁群众后续帮扶工作,强化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等特殊类型地区的倾斜支持,提升定点扶贫工作水平,配合做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