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拟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加大金融违法行为惩罚力度(3)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10-24 10: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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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进一步发挥人民银行维护金融不变和防御、处理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浸染。《征求意见稿》划定了人民银行对金融体系整体的稳健性状况举办监测评估,牵头防御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成立明晰的金融风险处理责任体系,完善系统性金融风险处理法子,包罗监视问题机构实施自救、对债权人依法实施债务减记、提供活动性支持、设立非凡目标实体等(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五条)。

  (六)完善人民币打点划定。《征求意见稿》划定人民币包罗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刊行数字钱币提供法令依据;防御虚拟钱币风险,明晰任何单元和小我私家克制建造和发售数字代币(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七)完善人民银行的管理制度。继承僵持中国人民银行不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当局债券,不向处所当局提供贷款的原则(第三十二条)。为担保中央银行资产欠债表一连康健不变,《征求意见稿》划定人民银行拟定中央银行管帐制度和独立的财政预算打点制度,报经国务院核准后组织实施,保持果真透明,依法接管审计监视;完善财政缓冲和利润分派制度,增加对金融风险的应对本领(第五十七条至第五十九条)。

  (八)健全人民银行的履职手段,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僵持依法履职是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内涵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依法行政为原则,晋升法治本领,完善人民银行履职所需的查抄监视和禁锢办礼貌定,增加限期整改、整改理睬制度(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六条)。针对金融市场违法本钱低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划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加重惩罚,罚款上限提高至二千万元;对取得人民银行许可的机构增加责令暂停业务、吊销许可证、市场禁入等惩罚法子(第六十一条)。

【编辑:李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