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关于4名确诊患者活动轨迹等事项的公告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2-02 14: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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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名确诊患者活动轨迹等事项的公告

第(13)号

新县已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4人,现将其在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患者陈某,男,25岁,新县新集镇京九路居住

1月20日,乘坐D3246次列车从鄂州站到武汉站,5车厢11A座;

1月20日,乘坐G1540次列车从武汉站到麻城北站,7车厢3A座;

1月20日,乘坐K1624次列车从麻城站到新县站,无座;

1月21日,20时至21时左右,在京九路虹桥头“狼人传说大盘鸡”烧烤店就餐;

1月22日,11时至13时左右,在新集镇政府旁“川莊火锅店”就餐;

1月23日,13时30分左右,在新县汽运中心(潢河北路)乘坐县城至苏河镇客运班车,14时左右在吴陈河镇集镇下车。

二、患者张某某,女,34岁,新县新集镇宏景家园居住

1月15日,乘坐K1623次列车从新县站到武昌站,无座;当日乘坐 K1624次列车从武昌站返回新县站,15车厢;

1月16日至22日,白天在京九农贸市场经营“名媛服装店”;

1月22日14时左右,在特教学校站乘坐10路公交车,至京九农贸市场站下车;18时左右乘坐11路公交车返回。

1月24日至28日,居住在京九路“春和景明”楼上。

三、患者张某某,女,45岁,新县箭厂河乡竹林村居住

在箭厂河乡竹林村曹门桥头经营“家常便饭餐馆”。

四、患者胡某,男,30岁,新县卡房乡居畈村居住

1月19日至21日,在武汉停留,乘坐私家车回到新县卡房乡居畈村。

上述人员确诊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已迅速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将确诊患者转入县中医院集中隔离救治,目前没有危重患者;

二是对已查明的密切接触人员实施居家隔离;

三是对有关区域实施封闭管理和彻底消杀作业。

请可能与以上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紧急采取如下措施:

1.主动采取居家隔离观察,并立即向所在乡镇(区、街道)报告;

2.按要求监测体温,直至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第14天;

3.如有发热、咳嗽症状主动联系告知。

各乡镇(区、街道)值班电话:新集镇:2987580,周河乡:2666386,沙窝镇:2655008,八里畈镇:2644008,浒湾乡:2633158,吴陈河镇:2622188,千斤乡:2611302,苏河镇:2600108,卡房乡:2722008,陡山河乡:2733059,郭家河乡:2711001,陈店乡:2700318,箭厂河乡:2699102,泗店乡:2688101,田铺乡:2677003,香山湖管理区:2970130,金兰山街道办:2983888。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近14天内有湖北、武汉居住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居民,此前未报告、未登记的,要立即向所在乡镇(区、街道)报告,并自觉采取居家隔离观察。拒不报告者,一经发现,依法处理。

同时,指挥部办公室欢迎广大居民举报。举报电话:0376—2984515、15660959293。


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