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社区(街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2-02 11: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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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疫防指办〔2020〕31号


信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社区(街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管各管理区、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各部门:

鉴于当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河南省重大突出公共卫生Ⅰ级响应和我市防控工作要求,提升我市城乡居民社区(含街区、城中村)防控等级、落实严格的阻截疫情措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精准摸排。按照“创卫创文”工作机制,以社区(街区)为单位、以网格化为基础,按照大数据+网格化管理模式,逐栋逐单元逐户地毯式排查,精准摸排湖北省及武汉市返乡人员以及与武汉有接触史人员,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同时,重点追踪、督查来自湖北及武汉市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监测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鼓励居民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发动人民群众,提高摸排的敏感性和精细化程度。

二、严把进出关口。城乡居民社区(含街道、城中村)实行封闭式管理。自2020年2月1日下午14:00时起,全市所有城乡居民小区(家属院)只保留一个进出口,其他一律封闭,并设置门岗检查点;严禁非本小区(家属院)居民进入;本小区(家属院)居民进入登记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按规范程序处置。

三、加强人员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群防群控,稳防稳控,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对排查出的发热病人(含已就医和未就医人员),及时送定点医院对病情进行筛查、分类,严格实施隔离;对需要到发热门诊的病人,统一安排防疫车辆转送发热门诊就诊;对不需要到发热门诊就诊的病人,由社区(街区)监督采取居家隔离措施,社区(街区)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居家观察和服务工作。对出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的小区(家属院)人员实行重点管控、党员干部分包联系。密切接触者要配合卫健部门、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排查、隔离治疗、居家观察,拒不配合的,依法处理。严格督导小区(家属院)人员戴口罩出行。

四、实行网格化管理党员干部分包制度。进一步细化干部联系社区(街区)制度,强化社区(街区)包楼、包片、包户工作,责任到人、联系到户。对从湖北及武汉返乡人员做到“五个一”服务:一户一个干部分包,一户一个温度计,一户一个告知书,一户一个温馨提示,一户一瓶消毒液。对每个小区(家属院)落实“十个一”事项。明确一名网格员,发动一支队伍,确定一套处置流程,悬挂一副宣传横幅,设置一张防控宣传台,安放一个小喇叭,发放一张明白纸、使用一个测温计,用好一个消毒药箱、公布一个举报电话。对居家隔离人员实行“五包两测两消毒”监管。一名办事处(乡镇)领导、办事处(乡镇)工作人员、社区(街区)第一责任人、社区网格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分包,对其一天两次测量体温、居住地一天两次消毒消杀。

五、开展环境整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社区(街道、城中村)卫生专项整治力度,定期对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杀和通风,对垃圾中转站、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及时处理垃圾污物,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小区和家庭,防控疾病传播。

六、落实属地管理。发挥社区(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各办事处(乡镇)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社区(街道)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小区(物业)要严格落实具体责任,辖区卫建部门严格落实业务指导责任。居民小区封闭管理工作,有物业的由住建部门负责落实;属于单位家属院的,由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落实;没有物业的,由属地党(工)委、政府负责落实。乡镇(街区)居民小区封闭管理工作由县区党委、政府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