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后为泄愤在自己家中故意纵火,获刑三年六个月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08-27 18: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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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醉酒后回家无故挑起事端,逼走妻子和侄子后,为泄愤在家中放火,使整个楼道滚滚浓烟,最终几件旧衣服的衣角被烧毁,床头柜的一角也被烧。

  8月27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经该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康某以犯放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普陀区检察院介绍,2021年5月13日晚,被告人康某因心情郁闷,在外喝了很多酒。他踉踉跄跄地走回小区上楼回家,在家门口不断敲门踢门,发泄着自己的情绪。回到家中,妻子陈女士知道丈夫是在耍酒疯,便没和他多交流,准备回房间睡觉。康某见妻子不理睬便到卧室无端挑起是非,对妻子骂骂咧咧,还开始砸房间内的电风扇。同住的侄子谢某闻声赶来劝架,却被康某一脚踢开,陈女士见状担心自己和侄子的安危,准备带侄子去旅馆度过这不安生的一晚。

  陈女士和侄子走了一段时间后,不放心丈夫的她还是带着侄子折返回到楼下,却发现自家窗户有浓烟飘出,意识到可能出事的陈女士立马让侄子先行回家查看,自己在楼下报警后再上楼。

  先回到家中的侄子惊呆了,他发现卧室里床和衣柜之间堆起了衣物,上面着了火,侄子见状立即抄起身旁的垃圾桶,赶忙接水灭火。几分钟后,陈女士进门时还有火星,两人来来回回接了十多趟水,基本将明火浇灭,但滚滚浓烟充斥着整个楼道,呛得居民不能呼吸,纷纷下楼。

  住在2楼的吴先生回忆:“当时烟非常大,已经呛得人无法呼吸了,现在想想那时火势如果没控制住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最终,消防队在确定火势已灭后,民警将被告人康某带回调查。

  经查,检察官认为被告人康某醉酒后为发泄情绪,采取在家中故意放火的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表示,本案中,虽然只有几件旧衣服的衣角被烧毁,但是放火罪危害的是公共安全,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危险行为,不要求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就可以构成犯罪既遂;此外,虽然康某案发时处于醉酒状态,但不影响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

  最终,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原标题:男子醉酒后为泄愤在自己家中故意纵火,获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