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涉疫情劳动争议仲裁十大案例

光山新闻网 刘洋 2020-1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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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9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2020年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涉及居家办公、试用期延长、劳动合同续订、带薪年休假、劳动合同解除等疫情防控期间较为常见的劳动争议。对案件进行释法分析和风险提示,有利于方便同类案件的参考和处置。

  根据发布的内容,这些案例都与疫情特殊时期相关。比如,某科技公司通知员工刘某居家办公,随后该公司又以“受市场影响业务不饱和”“居家办公无法记录考勤”等由,降低包括刘某在内的居家办公员工月薪为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刘某提出支付工资差额的仲裁申请,最终赢得仲裁委裁决支持。本案中,涉事公司在疫情期间安排刘某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应当视为其正常出勤上班,在未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公司单方降薪缺乏依据,故应予补发。

  再比如,孙某与某教育培训公司签订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受疫情影响,孙某在湖北过春节返京时间推迟,其公司延长了孙某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仍按试用期支付,孙某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离职,并要求补齐工资差额和赔偿金等,最终仲裁委裁决驳回了孙某的仲裁请求。本案中,属于在特殊情形下,应当允许用人单位扣除因疫情影响无法考察劳动者的期间,即适当延长试用期。

  为便于同类案件的参考和处置,北京市仲裁机构选取了疫情期间十大典型案例,进行了释法分析和风险提示。更多案例详情可登陆北京市人社局官网了解。

  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北京市推行调解建议书,引导争议双方在疫情期间互谅互让,柔性化解纠纷;在窗口立案基础上,开通仲裁网上预申请系统,方便当事人立案;在北京市搭建“云仲裁庭”,推行“不见面”远程争议处理模式。据北京市人社局统计数据显示,1—10月,北京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4万余件,调解率为55.6%、仲裁终结率达到71.3%。

  (总台央视记者 张伟泽 邓煜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