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女孩70斤” 怙恃岂能以“养猪”之名直播投喂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8-26 18:00:22
浏览

  “3岁女孩70斤”,怙恃岂能以“养猪”之名直播投喂

  ■ 调查家

  孩子不是“猪”,家长不能拿孩子当东西——不管有没有贸易念头。

  这两天,3岁的“小网红”佩琪,受到媒体和网友的麋集存眷——即便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大胃王“吃播”,她也险些算得上是全网年数最小的“暴食网红”。

 

  据媒体报道,在某视频网站上,有账号日常更新着小佩琪的“大吃大喝”。镜头下,汉堡、炸鸡、可乐、泡面、烤肉、烤串等食品轮替上阵,小佩琪则“狂风”吸入。其怙恃还以“养猪”自诩。在网友的声讨下,有关视频平台于上周对账号举办了封号处理惩罚。

  在小佩琪怙恃被推上风口浪尖后,这对怙恃在最新的采访中,批判了网友的说法,称赚得没有吃得多,拍视频只是出于好玩和记录的心态,孩子生下来就9斤,自己是庞大儿。

  固然到此刻为止,小佩琪家长的主观心态到底是怎么样的,依旧需要查证,但他们在视频平台上所起的挑逗性标题倒是“言为心声”,勾勒出了小佩琪怙恃的微妙心态:“2岁半50斤”,“3岁已经高出60斤”……这明明是没把问题当问题,直拿自家闺女的胖当话题点甚至卖点。

  必需要认识到,家长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需对孩子的体重等身体康健指标认真。《未成年人掩护法》明晰了未成年人好处至上的基础判定尺度。从法令角度上讲,未成年人出格是8周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本领人,只有“纯受益”的权利,而没有让监护人受益的义务。

  在此事件上,假如孩子的怙恃确有以孩子“吃播”为卖点去吸引流量、获取好处的念头,那显然不正当令精力。

  而依据《未成年人掩护法》、《劳动法》以及《克制利用童工划定》等划定,除非凡行业外,都克制招用未成年人。若真的存在“儿童吃播”问题,只要涉及靠孩子赚钱,从法令上讲都站不住脚。

  退一万步说,就算不是为了牟利,这样投喂孩子,对孩子身心造成的伤害也不容小觑。

  假如家长是存心催肥孩子,那有大概组成新型家庭暴力。

  《反家庭暴力法》所称的“家暴”既包罗硬暴力,也包罗施于身体、精力等方面的软暴力。该法第2条划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绑缚、蹂躏糟踏、限制人身自由以及常常性诅咒、恫吓等方法实施的身体、精力等侵害行为。

  固然到此刻为止,还没有把“存心催肥”认定为家庭暴力的个例,但依我看,这类行为也一样能到达《反家庭暴力法》所包围的家庭暴力的范畴。究竟,这种“新型软暴力”的社会危害性一点也不小。

  医学专家已经暗示,女童肥胖易引起性早熟、骨龄提前等疾病。而拿孩子“海吃”当卖点,对儿童心理造成的负面影响也让人忧虑。小佩琪只有3岁,大概还没有不变的同学圈、社交圈,若是她进入幼儿园后,那些主打海吃和肥胖的视频在网上流传,那很有大概对她的心灵造成难以补充的伤害。

  说到底,孩子不是“猪”,哪怕给孩子起了个“佩琪”的名字,哪怕她吃起对象来很香,家长也不能拿孩子当东西或逗趣手段——不管有没有贸易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