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速公路计费起止点统一调整到主线收费站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4-30 2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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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快讯(记者 裴剑飞)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北京市收费高速公路将恢复收取车辆通行费(含收费桥梁和隧道)。为进一步减少市民出行成本,北京市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中计费起止点统一调整到主线收费站,同时,首都机场周边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2小时内可凭交易凭证免费通行,以减少市民出行负担,提升便捷出行体验。

 

  主线站外行驶路段不计入收费里程

  为解决北京市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外路段无法计程收费问题,进一步降低市民出行成本,自5月6日起,北京市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中计费起止点与主线收费站位置不一致的道路,计费起止点统一调整到主线收费站。通过主线收费站行驶的车辆,主线收费站外行驶路段不再计入收费里程。

  其中,京哈高速、京津高速、京台高速、京开高速、京港澳高速、京新高速、京藏高速、京承高速、京沪高速、大兴机场高速公路靠近北京主城区的计费起止点,由三环路、四环路或者五环路,统一调整到该路段靠近主城区的主线收费站;大兴机场高速公路、机场北线高速公路远端计费起止点由路段终点调整到远端主线收费站,京开高速公路远端计费起止点由位于市界的路段终点调整到靠近市界的最后一个收费站。京港澳高速公路“六里桥收费站”、“杜家坎匝道站”合并变更为“杜家坎收费站”。

  其他封闭式联网收费高速公路计费起止点不需要调整。非封闭式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实行计次收费,不涉及计费起止点调整问题。

  此次高速公路计费起止点调整,较大程度减少了市民出行成本,提升了便捷高效出行体验。如小客车通行G7京新高速,计费起止点调整前,计费起点为五环路箭亭桥,调整后为沙河收费站,计费里程减少14公里,按照0.5元/公里计费规则,小客车单次通行可减少收费金额7元。

  首都机场周边高速公路2小时内可凭交易凭证免费通行

  为进一步减轻市民出行负担,避免重复收费,自5月6日起,对于在2小时以内连续通行首都机场周边高速公路进出首都机场及来往市区与顺义、平谷等地区的车辆,实行验票、免费通行。

  在首都机场高速公路、首都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机场南线高速公路(为现京平高速公路的一部分)等高速公路路段,持有交易凭证的车辆,在天竺收费站、机场南线(岗山)收费站、黄港(南线匝道)收费站、黄港(南线立交)收费站、吴各庄收费站等高速公路收费站核验交易凭证有效后可以直接通行,不再交纳通行费,交易凭证的有效时限为2小时。其中,MTC车辆以纸质通行费发票上的时间为准,由人工核验纸质通行费发票;ETC车辆以通行前一个收费站的车道交易时间为准,由收费系统自动核验前一次ETC交易记录。交易凭证超过2小时有效时限,或已驶出验票通行相关高速公路并产生其他ETC交易的车辆,需正常交费。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