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近九成居民支持垃圾强制分类(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9-16 20: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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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志兰表示,征求的意见显示修法时机已经成熟。群众普遍认为现行条例的实施为北京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奠定了一个很好的基础,建议加快条例的修订工作进程,争取年内修订出台,进一步依法推进本市垃圾分类工作。

  北京市2011年就已经通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在地方是最早进行立法的城市之一。“只是我们的条例在依法推进城市垃圾分类方面还缺乏有效的法治手段。所以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联合成立了一个修订条例的工作专班,市委也高度重视,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法规修订的草案,接下来我们工作专班将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完善条例的修订工作。”郝志兰说。

  ■ 建议

  总量控制 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净菜上市

  征求意见显示,市民群众普遍赞同实施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建议按照各区人口数量科学核定生活垃圾排放总量额度,建立垃圾减量考核机制。

  绝大多数群众赞成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和限制快递行业的过度包装,建议从源头限制一次性商品的生产,酒店、餐饮、外卖、零售等行业要逐步杜绝使用一次性洗漱用品、餐具、塑料袋等,倡导使用布袋或环保纸袋。

  有基层单位建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等用品;部分中心城区代表建议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同时建议果蔬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要逐步建设处理设施,就地处理烂叶菜根等,从源头减少厨余垃圾。

  强制分类 城管部门可成立专门执法队

  为了保证修订后的垃圾管理条例能够有效实施,大部分群众建议应尽快从“倡导分类”过渡到“义务分类”,认为对居民分类义务作出强制性规定很有必要;有群众建议明确由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建立专门的执法队伍,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方式加强监管,解决居民“理念上认同,行动上滞后”问题,形成法律震慑力。

  不过,部分群众提出,对企事业单位处罚要加大力度,对个人处罚要适度,特别是对低收入人群罚款可能会引发矛盾,要注意掌握好执法尺度;还有群众提出,处罚可以作为手段,但更应注重提高市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热情,应采用多宣传、多教育、奖惩兼施的措施,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自觉性。

  有群众认为,罚款需建立在政府已有完备的垃圾分类措施前提下进行,要设置合理过渡期,倡导为主,处罚为辅;少部分市民提出,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分类习惯也是重罚出来的,认为应该对个人加重处罚;大部分群众认为应加强信用惩戒,对不遵守垃圾分类的单位和个人要纳入诚信黑名单进行警告,对情节严重的进行信用惩戒。

  收运责任 可通过12345举报混装混运

  有群众认为,部分收运企业仍存在混装混运和先分后混的现象,影响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群众普遍反映,应强化垃圾收运企业的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责任,尤其要杜绝“投放时分类,运输时混装”的行为。

  部分群众建议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处罚额度,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发现问题及时举报,执法部门要依法处理;有群众建议,在早晨、晚上、夏季等垃圾产生数量较多的时段,有针对性地增加垃圾收运频次;有群众建议,可以参考“河长制”的有关做法,进一步明确各层级的责任,实施垃圾分类全流程管理。

  通过在昌平区调研,我对在北京市成功推动垃圾分类充满信心。不过在调研当中跟市民、居委会干部进行交流时,也感觉到推动垃圾分类任务很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