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与日本学术振兴会相助交换项目征集指南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6-10 0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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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交流项目征集指南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与交流项目征集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的双边合作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合作与交流项目,其中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三类项目。经双方协商,2021年度将共同资助合作与交流项目14项,其中合作交流项目10项,双边研讨会4项(一般为2项在华会议,2项出国会议)。

一、 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本项目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相关领域(申请代码1须选择A-H下属学科代码,并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万元/项。

(三)资助内容

对于合作交流项目,NSFC将向中方申请人提供中方科学家访问日本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日方科学家访华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JSPS将向日方申请人提供日方科学家访问中国的双程机票费和接待中方科学家访日的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

对于双边研讨会项目,会议地点所在国的机构(NSFC或JSPS)将向申请人提供参会中、日双方人员的食宿、城市间交通和举办会议的相关费用,包括场地租用、会议材料印制等。参会专家的国际旅费将由派出国机构(NSFC或JSPS)提供。

(四)项目执行期

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9个月(从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双边研讨会项目执行期为1周,执行期范围从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 申请资格

(一)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合作交流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2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主要参与者需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双边研讨会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0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主要参与者需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日方合作者应符合JSP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中日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JSPS递交项目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JSPS(中日)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三)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申请书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

合作交流项目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JSPS(中日)”,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