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2-12 11: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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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支持。项目实施单位要提供项目经费和条件保障。各高校应统筹使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经费支持项目实施;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经费支持;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积极争取社会支持,推进协同育人。我部将在推进新农科建设中,通过多种方式给予支持。

三、申报原则

1.突出创新。各高校要按照当前高等教育改革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改革创新为主线设计申报项目和开展实践,着眼于解决长期制约高等农林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着眼于探索面向未来高等农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路径新范式,不作常规工作推进。

2.突出特色。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高校要根据各自发展定位,紧密结合办学优势、结合育人特色、结合工作基础、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选题,实现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

3.突出实践。新农科研究与改革重在实践,实施单位要把研究与改革体现在实践中,把项目成果体现在实践成果上,推动理念新起来、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以实践推动“真刀真枪”的改革。

有关单位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各一份和电子版发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农林医药科教育处。联系人:唐博文、张虎,电话:010-66096491,邮箱:tangbowen@moe.edu.c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

附件:1.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2.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书

3.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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