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 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4-02-20 1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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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 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

  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严肃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通报典型案例,以正视听、以儆效尤。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三次全会部署今年重点工作时强调,“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

  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把握行贿问题的政治危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同遏制,不断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压缩“围猎”与被“围猎”的空间,坚决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行贿人对党员干部不择手段“围猎”,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

  2023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行贿人员1.7万人,移送检察机关3389人。这一数据,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惩处行贿犯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就我们查处的行贿案件来看,行贿人普遍存在多次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的问题。”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干部陈聪清表示。

  汪某某,杭州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5年至2019年,汪某某在无任何施工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违法承接萧山区某乡镇多个工程项目。为在工程承揽、监管及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汪某某先后多次向镇党委、政府工作人员送财物,包括时任镇农办主任、镇财办主任、镇招投标中心负责人、副镇长、镇党委书记等7人(均另案处理),共计价值人民币144万余元。

  2020年7月,萧山区监委对汪某某立案调查。2021年1月18日,汪某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终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除汪某某外,另有6名行贿人涉案,均已受到刑事处罚。

  “汪某某的行贿对象涉及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具体经办人、中层干部、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多头行贿、人人有份。”陈聪清介绍。

  行贿人对党员干部不择手段“围猎”,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一些案例中,行贿人甚至量身定做“围猎计划”,为党员干部定制“诱饵”。

  “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诚实守法经营……”这是行贿人黄某某等人在法庭上的忏悔。2023年,经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判,江苏某房地产评估造价公司海安分公司负责人黄某某、苏州某融资租赁公司实际控制人邱某某因犯行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二人分别退出违法所得270余万元、590余万元。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黄某某、邱某某为达到目的,通过“私人定制”的方式“围猎”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

  “有的领导喜欢打牌赌博,我就在公司专门设置棋牌室;有的领导喜欢抽烟喝酒,我就常年在车上备着高档烟酒。”在黄某某的“围猎”下,海安高新区财政局原副局长、派驻海穗集团原财务总监解某很快倒在“糖衣炮弹”之下。通过解某的帮助,黄某某摇身变成“融资专家”,仅2019年就完成高新区总计20笔融资租赁业务中的6笔,总融资金额近10亿元,共收取咨询服务费1200余万元,个人获利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