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贵州省罗甸县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2-23 09: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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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督察贵州省罗甸县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找问题、抓整改,为了这片绿水青山

  12月22日,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贵州省黔南州罗甸县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违法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

  大坝阻隔鱼类洄游通道、违规水电站未及时清理整改、禁渔工作落实不力——随着一个个问题被指出,当地已经成立整改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近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蒙江坝王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下简称蒙江坝王河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非法捕捞问题突出,严重影响鱼类生存环境。

  对违规实施的涉渔工程,相关部门两次要求停工、整改

  一座大坝将河水截断,大坝两侧的水面落差达到几十米……这是离罗甸县城不远处的蒙江坝王河保护区实验区内的八吝大坝。12月7日,记者随督察组在大坝现场调查时看到,八吝大坝已建成,且未设置过鱼设施。

  “斑鳠繁殖过程中需要激流,在沿激流而上的过程中产卵繁殖,这样的大坝把洄游通道阻隔开了,斑鳠等鱼类的种群繁殖必然受到影响。而且,斑鳠的人工繁殖很困难。”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刘有明说。

  蒙江坝王河保护区位于珠江流域,是2009年12月经原农业部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为斑鳠(俗称芝麻剑),其他保护对象包括南方白甲鱼、多耙光唇鱼、大鳞细齿塘鳢等。今年2月,斑鳠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区分为蒙江段和坝王河段,总面积1277公顷,其中核心区503公顷、实验区774公顷。

  督察组指出,原农业部制定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修建水利工程等工程建设的,应当编制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的专题论证报告,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出具意见。2016年3月以来,罗甸县未开展专题论证,即在蒙江坝王河保护区实验区内违规推动并实施八吝大坝工程。记者了解到,大坝概算总投资达4.95亿元,最大坝高达47米。

  刘有明介绍,2016年11月,原贵州省农委组织专家对《罗甸县八吝大坝工程对蒙江坝王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进行了审查,专家认为项目建设是否符合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是否具有可行性,还需进一步论证。2017年,罗甸县曾提出调整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原贵州省农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专家要求补充保护区调整后的占补方案、落实繁育救护中心等建设内容后按照程序报批。但罗甸县未按要求补充保护区调整后的占补方案及其他措施,也未提交修改后的申报材料。

  督察组指出,2017年、2018年,原贵州省农委两次组织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专项检查,要求各地自查整改有关问题,罗甸县对违规推动并实施八吝大坝工程问题隐瞒不报。

  2019年5月,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接到国家有关部门转办的关于该问题的群众举报后,先后两次要求罗甸县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但是,罗甸县仍置若罔闻,执意推动大坝工程违规建设。

  记者随督察组在现场看到,八吝大坝工程未设置过鱼设施,鱼类迁移、洄游通道被完全阻隔。督察发现,大坝造成保护区核心区内1.3千米、实验区内9.8千米天然河道毗邻陆域被淹没,导致喜流水生境的斑鳠等鱼类栖息繁衍空间遭到严重破坏。2019年至2020年水域生态监测结果显示,保护区内斑鳠尾数占比超过10%,但在坝王河段未采集到斑鳠活体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