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宣布第二十五批指导性案例 聚焦出产安详(1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1-01-27 13: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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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河运输中产生的船舶交通变乱,相关责任人员大概同时涉嫌交通闯祸罪和重大责任变乱罪,要按照运输勾当是否具有营运性质以及相关人员的详细职责和行为,精确合用罪名。重大责任变乱往往涉案人员较多,因果干系巨大,要精确认定涉案单元投资人、打点人员及相关国度事恋人员等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根基案情】

  被告人夏某某,男,原“X号”平板拖船股东、策划者、驾驶员。

  被告人刘某某,男,原“X号”平板拖船驾驶员、平板拖船联营股东。

  被告人左某某,男,原平板拖船联营股东、策划者。

  被告人段某某,男,原“X号”平板拖船联营股东、策划者。

  被告人夏英某,男,原“X号”平板拖船股东、策划者。

  2012年3月,在左某某的召集下,“X号”等四艘平板拖船的股东夏某某、刘某某、段某某、伍某某等十余人经协商签订了联营协议,左某某认真日常策划打点及财政,并与段某某配合认真船只调治;夏某某、夏英某、刘某某认真“X号”平板拖船的详细策划。在未依法取得船舶检讨及格证书、船舶挂号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等策划资质的环境下,上述四艘平板拖船即在湖南省安化县资江河段部门水域举办货运车辆的运输业务。

  2012年12月8日晚12时许,凭据段某某的调治布置,夏某某、刘某某驾驶的“X号”在安化县烟溪镇十八渡船埠搭载四台货运车,经资江水域柘溪水库航道前往安化县平口镇。因“X号”无车辆牢靠装置,夏某某、刘某某仅在车辆左后轮处塞上长方形木条、三角木防备其滑动,而且未要求驾乘人员分开驾驶室实行“人车疏散”。越日破晓3时许,“X号”行驶至平口镇安平村河段时,因刘某某操纵不妥,船体产生侧倾,致使所搭载的四台货运车辆滑入柘溪水库,沉入水中。该变乱造成10名司乘人员随车落水,个中9人就地溺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查看构造履职进程】

  (一)捕后引导侦查

  变乱产生后,“X号”驾驶员夏某某、刘某某主动投案,安化县公安局对二人以涉嫌重大责任变乱罪备案侦查,经查看构造核准,对二人采纳逮捕法子。安化县人民查看院审查核准逮捕时认为,在案证据仅能证明变乱颠末及效果,而证明联营体的组建、策划打点及是否违反安详出产划定的证据尚未到位。作出批捕抉择的同时,提出具体的继承取证提纲,要求公安构造进一步查清四艘平板拖船的投资、策划打点环境及联营协议各方是否拟定并遵守相关安详出产打点划定等。后公安构造增补完善了上述证据,对夏某某、刘某某以涉嫌重大责任变乱罪向安化县人民查看院移送告状。

  (二)指控和证明犯法

  安化县人民查看院经审查,对夏某某、刘某某以涉嫌重大责任变乱罪向安化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安化县人民法院果真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辩护状师辩称:该案若定性为重大责任变乱罪,刘某某不是变乱船舶股东,应宣判无罪;若定性为交通闯祸罪,夏某某不是闯祸驾驶员,也没有指使或强令违章驾驶行为,应宣判无罪。对此,公诉人出示变乱观测陈诉、其他股东等证人证言、收据等证据,指出刘某某既是联营船舶的股东,又接管联营组织布置与夏某某一起认真策划打点“X号”;夏某某、刘某某在日常策划打点中,实施了犯科运输、违规夜间飞行、违规超载、无证驾驶或放任无证驾驶等违反安详打点划定的行为,二人均组成重大责任变乱罪。安化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是在民众交通打点范畴内产生的水上交通变乱,遂改变定性以交通闯祸罪认治罪名。

  (三)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