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民主与多党合作的内在联系(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9-11 23: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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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需要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更需要加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协商能力建设。民主党派协商能力就是民主党派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应具有的素质和水平,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对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种实际问题,通过政治协商表达其主张、观点、诉求,形成共识,并促进其转化为实际政策和政府具体行动的能力。各民主党派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综合素质和实际水平高,会协商、善议政,做到参政参到要点上,议政议到关键处,才可能使其意见、建议更多地转化为国家的政策和政府的行动。

协商能力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水平和履职能力的集中体现,是协商民主取得实效的重要条件。协商能力建设首要的是提高政治把握能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准确“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是民主党派履职的前提,是提高协商能力的基础。民主党派只有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增进政治共识和政治认同,以正确的政治态度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才能使协商有效果,协商民主有实效。调查研究能力是协商能力的关键要素。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深入实际进行务实调查并借此形成真知灼见是开展协商的基本前提,也是协商取得实效的必要条件。如果协商前没有就协商主题作认真调查研究,不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协商时没有“说得对”,协商就会浮于表面,民主就会流于形式。民主党派协商能力的提高还有赖于其善于解决自身问题,特别是人才队伍问题。民主党派如果缺乏足够的参政议政人才,协商就会失去支撑。各民主党派都集中了很多专家学者,要引领他们深入实际调研、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提出高质量调研报告和意见建议。加强组织建设,把更多有使命担当和政治责任感的复合型人才吸收进民主党派,并加以培养,强化履职实践锻炼和能力提升,是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必然要求。

由此看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着力提升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协商能力,坚持、发展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可靠保障,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苏州大学教授、民进江苏省委会副主委、民进苏州市委会主委 钱振明)


(责编:张佳妍(实习生)、刘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