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误将24万元茅台酒标价2.65万元售出买家诉请交付获支持(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12-09 10: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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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家主张其没有线上销售实践履历,操纵不熟悉,因而对涉案茅台酒价值配置错误,将进货价值为24万元的商品,“错误标价”为26500元,致使行为效果与其真实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该景象更切正当令关于“重大误解”的界说。民法总则将基于“重大误解”发生的取消权除斥期间划定为:知道可能该当知道取消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

  本案中,卖家自2020年3月18日即发明“错误标价”,但一直未提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取消,直到2020年8月3日才提起反诉。卖家对案件统领权的异议并不影响其取消权的行使,疫情固然给当事人诉讼勾当带来必然未便,但也没有导致上诉人无法行使取消权,故应认定除斥期间已过,取消权没落。

  另外,卖家知道“错误标价”后又同意发货,并实际下发货单,应视为取消权人在明知享有取消权的环境下,主动提交推行,暗示卖家放弃了取消权。

  三、卖家交付涉案茅台酒是否属于事实上推行不能。

  涉案茅台酒因限量刊行具有必然的稀缺性,但并非唯一无二、不行替代。卖家在明知褚某付出的对价与涉案茅台酒进货价值存在价差的环境下,仍同意发货并下发货单,表白其默认了推行该条约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卖家辩称的涉案茅台酒已经毁损灭失,并无证据可以证明,其主张继承推行显著增加本钱,不适合继承推行依据不敷,故卖家该当遵循厚道信用原则推行条约义务。

  四、《阿里拍卖平台打点类型》是否合用于本案。

  卖家主张合用该类型有关“成交不卖”的划定,凭据褚某所付担保金数额的5倍举办赔付。该划定是电子商务平台策划者针对平台内策划者违规行为的处理惩罚条款,并没有免去销售方凭据生效的交易条约推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不能以此作为卖家可以不交付涉案茅台酒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