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事情陈诉(3)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5-31 23: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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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绕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监察、司法、社会治理、国家安全等领域立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审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制定社区矫正法,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作出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更好适应新时代社会治理的要求。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作出关于授权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巩固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制定密码法,审议档案法修订草案,完善相关领域治理的法律制度。

  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民法典草案,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个标志性重大成果。本届常委会在上届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2018年8月整体审议各分编草案,之后分单元多次进行审议,并对完整的民法典草案进行审议,先后7次公开征求意见,征集到各方面意见90余万条。经过反复修改、精雕细琢,形成了目前总共7编1260条的民法典草案。相信经过全体代表的认真审议,一定能制定出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保障民事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民法典。

  过去一年多的立法工作给予了我们重要启示,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立法工作必须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要及时反映改革开放新经验新成果,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增强法律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依照法定职责围绕重大改革发展任务推进监督工作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聚焦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关注老百姓牵肠挂肚的急事难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依法开展计划和预算监督工作。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围绕落实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等提出意见建议300多条,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做好“六稳”工作。听取审议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深入整改问题。

  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是党中央赋予人大的两项重要职责。常委会按照“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的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贯彻落实。聚焦财政政策实施、部门预算执行、转移支付下达、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及财政资金安排情况等重点,持续进行跟踪监督,共组织25次专项调研,听取35次汇报,开展4次专题审议,审查9项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强了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的审查监督。推动地方人大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举措,所有省(区、市)都制定了实施意见。按照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目标,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五年规划,审议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深化拓展、提质增效。推动地方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延伸到设区的市和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