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5月起施行 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3-28 11: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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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记者 李玉坤)昨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今年4月28日起施行。《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同时,《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也表决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施行。《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提出,在北京,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应当遵守权责一致、质价相符、公平公开的物业服务市场规则,支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及有关共有部分利用和管理等事项。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企业开办

  材料齐全有关部门应立即办结

  条例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简化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手续,设立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有关政府部门应当即时办结,并根据需要一次性向申请人提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营业执照、公章和票据。不能即时办结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并且,市场主体设立分支机构,可以申请在其营业执照上注明分支机构住所,不再单独申请营业执照。

  北京制定了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政策和新增产业禁止限制目录,新增产业禁止限制目录和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知识产权

  为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急援助

  条例要求,市知识产权部门应当鼓励、引导企业建立专利预警制度,市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建立企业专利海外应急援助机制,指导企业、协会制定海外重大突发知识产权案件应对预案,支持协会、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援助。法院将通过推进繁简分流快速审理机制,依法扩大独任制审理案件范围,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来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效率和质量。

  企业融资

  将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和比重

  按条例要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将组织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为市场主体首贷、续贷业务受理和其他金融业务提供服务,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规模和比重。

  由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对动产担保物进行统一登记,航空器、船舶、机动车和知识产权除外。市场主体办理动产担保登记,可以对担保物进行概括性描述。动产担保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担保权益涵盖担保物本身及其将来产生的产品、收益、替代品等资产。

  同时,北京将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支持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完善股东名册托管登记机制,扩大中小微企业股权直接融资规模。

  政务服务

  容缺受理 不满意可以给差评

  北京政务服务部门会同有关政府部门编制并公布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其办事指南,办事指南应当明确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和流程、所需材料、容缺受理、办理环节和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内容。办事指南中的办理条件、所需材料不得含有其他、有关等模糊性兜底要求。

  北京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大厅或者站点的服务窗口集中办理。政务服务大厅或者政务服务站点,设置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有关政府部门分别进行行政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反馈办理结果。此外,北京还推行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在网上全程办理。以不动产登记为例,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协作,为市场主体转让不动产提供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

  对于政务服务的质量,办事人员可以给“好差评”。

  纳税事项

  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在北京,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推动纳税事项全市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