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为何引争议 获取门槛过低?(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3-12 11: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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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石小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杰出人才、推荐制、长期工作等申请途径门槛较高。国际公认自不用说,政府、高校的推荐都很难拿到。

  但仍有很多专业人士认为,意见稿在某些方面确实存在门槛较低的情况。比如,在亲属投靠方面,石小娟指出,美国优先考虑的是本国公民的亲属,而非只要是获得绿卡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都可以;在日本,外国人获永居权之前会有“获得长期居留权”的过渡,但意见稿中并未提到这种过渡,条件相对较低。此外,意见稿关于由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受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申请的规定,也被认为门槛过低,部分专业人士认为,至少应提高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对于有些人担心,获得永居权的外国人会为他们的家属办理永居资格,如此拖家带口地迁入中国,会导致外来人口激增。田方萌表示,这种担心其实是不必要的,因为意见稿第7条设置了总量控制的安全阀,即“国家建立外国人永久居留政策定期评估调整机制。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实行定额审批制度”。

  管理条例不要厚此薄彼

  记者发现,意见稿第41条引起网民不小的讨论,被戏称“超国民待遇”,即“永久居留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在中国境内居留但未工作的,可以按照居留地相关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石小娟认为,该条款的本意,是想给无工作能力的外国籍弱势群体,如老人、儿童一项基本的生存保障。但是,无工作还能享受基本的医保社保,可能有悖于中国引进外国人才建设的初衷。“中国有14亿的人口压力,一线城市千万流动人口的户籍还没有解决,中西部地区的人均收入和基础设施目标尚未实现,为外国人提供这一福利某种程度上更易鼓励外国群体形成‘中国养老热’,产生厚此薄彼的效果。”

  此外,其他条款也被公众质疑存在“超国民待遇”嫌疑。比如,有网友提出按照意见稿第39条的规定,永久居留外国人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可以按照规定兑换外汇汇往境外,数量没有限制。而中国公民就没有此待遇,目前个人每年外汇限额是5万美金。还有人提出,根据意见稿,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将不受中国计划生育和户籍制度的限制。

  针对各界意见,3月7日,司法部、国家移民管理局联合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会上,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目前尚处于向社会征求意见阶段,我们将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对公众所提的意见建议,认真深入予以研究。《条例》在充分吸纳公众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之前不会仓促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