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犯罪触目惊心 “打财断血”铲除传销土壤(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2-17 1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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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调研发现,传销组织打造专门网站或软件系统,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等渠道突破地域限制发展,甚至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后群发推广,涉案人员、资金在短时间内呈几何级数增长。

  “资金往来多为转账汇款,部分会员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参与,发现和追赃均较为困难,像恶性肿瘤一样短期内发展壮大。”该院刑庭庭长何中斌说,如时长祥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一案,传销组织从成立到发展为拥有67万个会员、收取会费8亿余元的特大传销组织,历时不足半年。

  法院调研发现,少数干部利用自身职务便利和影响力参与其中发展下线,制造假象、歪曲政策,欺骗性极强。此外还借力境外跨国传销,导致巨额资金外流。一方面,犯罪分子积极协助国外传销组织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发展下线;另一方面,国内传销组织赴境外推广宣传开拓市场,两种模式均导致巨额资金流向境外。例如,在DGC币传销案中,该跨国传销组织头目及总部均在韩国,其在中国境内共收取会费合计12.9亿元,司法机关实际追得赃款不足2亿元。

  法院梳理发现,传销组织迅速累积巨额财富后,部分通过“洗钱”等方式洗白,部分则继续投入传销或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例如,“亚泰坊”传销组织的领导者,投入超过4亿元用于发展“码联天下”等其他传销组织。

  “部分群体以反传销为名,组成小团体,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极有可能发展为恶势力团伙,亟待国家有关部门综合施策加强打击。”该院副院长刘仁海说。

  法院通过梳理案件还发现,部分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被打掉后,利用熟知的传销套路另立名目,死灰复燃。例如,被判刑的曾某等人均参与过其他非法传销活动,其新成立传销组织的骨干成员中,相当一部分系之前传销组织的“原班人马”。由于传销组织层级繁多,运行隐蔽,“死而不僵”的情况亦较为常见。

  斩断违法犯罪链条

  依法推进源头治理

  对于传销犯罪治理,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提出了三方面建议:

  第一,加强监督管理,阻断违法犯罪链条。升级网络监管技术,强化对网站设立和App上线的审核把关以及注册用户数量较多的网站App运营内容的监控;强化金融监管,重点关注排查短时间内交易频繁且交易金额巨大的可疑银行账户;严格落实手机卡实名制,坚决取缔非实名“黑卡”,查处摧毁“伪基站”,严厉打击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切断犯罪人与被害人的通联渠道。

  第二,加强联动协作,有效挤压犯罪空间。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银行、银监、电信运营商、互联网金融企业等共同参与,建立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依托大数据构建传销犯罪数据库和智能预警系统。对不构成犯罪但积极参与的人员,充分运用行政处罚手段予以惩戒,实施“打财断血”对涉案财产依法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深挖细查赃款去向,加大违法所得追缴力度,充分运用财产刑,坚决铲除违法犯罪的经济土壤。

  第三,加强教育引导,全面推进源头治理。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着力丰富法制宣传方式,通过电视、网络、新闻发布会等媒介强化普法宣传,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强化以案说法,揭示传销活动“套路”和欺骗本质,切实提高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