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谣言充斥网络 专家:从严从重惩处造谣者(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2-04 10: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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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英伟认为,科学是最好的谣言“粉碎机”。阻断谣言的传播链条,也需要有更多医疗和科普工作者及时站出来,澄清谣传谬误,普及相关知识,用事实击败讹传,用科学击碎谣言。保持科学理性的态度,客观地认识疫情、科学地预防疫情、有效地防控疫情,就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注入更多正能量。

  如今网上关于疫情的信息五花八门,应该如何防范?韩英伟说,个人应保持头脑清醒,理性思考,不信谣,不传谣,可以通过关注官方的信息来辨别这些谣言。在国家层面,要及时公布疫情最新动态,让公众及时了解到疫情的发展情况,引导公众对疫情保持正确的认知;加大疫情防范措施,加大科普力度,及时在官方账号辟谣,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医务从业者宣传科学防范疫情;严厉打击传谣者、造谣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预防和惩罚相结合。

  郑宁认为,首先,政府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发现谣言,及时依法处理,积极辟谣。其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立谣言举报机制,接受民众举报,通过删除信息、封号等措施及时处理谣言。第三,社会公众应当提高辨别能力,不轻信各类谣言。第四,媒体要发挥专业报道优势,进行积极的舆论引导。

  不同谣言处罚不同

  民刑责任双管齐下

  近期,散布疫情相关谣言被惩处的人不在少数。1月23日,上海网民徐某在微信群中不断散布“上海死亡人数超过32人”等耸人听闻的不实信息。6天后,浦东警方将徐某抓获,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月25日,迁安网民邢某峰在某微信群传播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虚假信息,被多人大量截图转发,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其后,邢某峰被行政拘留8日。

  类似造谣者被拘留的案例不在少数,有些谣言会造成恐慌;有些谣言会损害到政府、机构、企业甚至一些公众人物的声誉;有些谣言会让人们造成损失。对于这些谣言的传播者该如何处罚?不同谣言的散布者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郑宁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一般而言,散布谣言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散布谣言者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或者寻衅滋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