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犯罪多发 专家:降低刑责年龄不能治本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8-24 18: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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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监护 法治教育 分级处置 舆论引导缺一不可

  ​找寻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治本良方

  近年来,“熊孩子”犯罪的话题多次走进公众视野。未成年人犯罪到底是谁的责任?怎么破解舆论高度关注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难题?应不应该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熊孩子”犯罪谁之过

 

  近年来,媒体多次报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盗窃、抢劫、校园暴力,甚至强奸、杀人。

  为何会发生如此严重的暴力犯罪?未成年人犯罪背后到底有什么原因?有研究机构做过一次抽样调查,发现只有36.3%的未成年犯同亲生父母长期生活在一起。

  在中国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看来,每一个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首先都是因为家庭教育的缺失。“解决不好孩子成长中的家庭教育问题,靠其他手段无法从根本上遏制未成年人犯罪。”

  “有的家庭是生而不养,有的家庭是养而不教,更多的是教育不当。”她说。

  各种网络违法、不良信息泛滥,单亲家庭的亲情缺失、来自成人世界价值观念的影响,都会让一些未成年人产生心理问题和行为偏差,严重的则会导致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不是孩子一个人的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问题不能全让孩子承担。”长期研究青少年犯罪心理的李玫瑾接触过许多涉罪未成年人,深层次探究那些孩子的犯罪根源,几乎都能找到家庭教育缺位的影子。

  “家庭教育这件事上,应该以立法的形式对父母提出要求。建议在法律修改时,明确如果没有特殊理由,父母必须亲自抚养孩子。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监护,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明确替代监护人是谁。”她说。

  当孩子真的出现了问题,怎么办?

  “他的父母就应该被警告,现在必须要重视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办家长学校,或者把他们集中到一个地方,看家庭教育的录像等。”她解释。

  李玫瑾认为,应该让家长承担孩子犯罪的民事连带责任。“用民事的方式来促进解决父母对孩子根本不管的问题。”

  未成年人不可为所欲为

  “现在很多孩子不是不懂法,他们知道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但是理解上有重大偏差。社会上也有很多人认为,18岁才算成年人,才开始负刑事责任,低于此年龄,就可以不负责任、无罪释放,这是非常错误的。”湖南省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庭副庭长易定君说。

  事实上,对于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重罪的,也一样要负刑事责任。

  而对于那些罪责较轻的未成年人案件,司法机关也有着相应的处罚措施。比如送专门学校,实施收容教养、进行社区矫治等。“应该对青少年群体进行有效的法治教育。”易定君强调。

  事实上,司法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共青团、妇联等经常对未成年人进行普法教育,比如在中小学设置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等。据了解,目前全国共有1.73万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其中有3096名检察长。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到校园开展法治宣讲5.16万次,覆盖5.7万所学校、3803.48万名师生。

  易定君认为,避免青少年极端恶劣案件发生,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要让青少年真正懂法遵法守法用法。这样,他们才能够更加自觉有效地约束自己的行为。

  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不是治本之策

  是否可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研究院教授宋英辉认为,不能简单地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有人主张降到12周岁,那还有11岁、10岁怎么办?甚至年龄更小的孩子也有犯罪的。所以‘一降了之’不是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