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使用“小猪佩奇”形象 侵权公司被判赔50万(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19-08-17 1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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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15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途歌公司立即停止侵害涉案《小猪佩奇》美术作品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并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

  文/本报记者 赵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