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曝光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涉及食品、知识产权等领域(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3-15 10: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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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当事人在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江阴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产停业7天。同时鉴于存在“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情形,江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五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管局将违法从事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北京亨迪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1年8月30日,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售的5辆电动自行车外观与合格证上载明的外形不一致,涉嫌违法从事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汽车检测中心、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嫌疑车辆的尺寸限值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要求。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改装车辆、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七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市场监管局将伪造、冒用他人厂名、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企业名称的贵港市天新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1年10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的配件房内存在打码工具和大量全新的检验环。经查明,当事人加工制作检验环所标示的检验单位并不存在,且未经授权使用河池市三鼎钢瓶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的检验环,累计达11万个。

当事人伪造、冒用他人厂名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且涉案产品数量较大,贵港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按照从重处罚原则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3万元等行政处罚。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九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伊犁萌晟商贸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1年12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雇佣未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阿某、吾某从事气瓶检测工作。并且未按照《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24162-2009)标准对车用气瓶进行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等关键性检测,同时在出具的报告中代签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检验人员杨某、张某的姓名,共生成虚假检测报告3672份。

随着调查深入,执法人员又发现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日期间,该公司还以“代办检测”的方式,对未拆卸或根本未运送到伊犁萌晟商贸有限公司检测场所的车用气瓶,仅凭车主或驾驶员提供的车辆及气瓶信息就出具了2323份检验结论为“合格”的虚假检测报告,伪造了24个车用气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当事人伪造、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伊犁州市场监管局依法从重处罚,对当事人处以2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万元罚款。同时鉴于当事人主观恶意明显、性质恶劣,案伊犁州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七条规定,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