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通报人身保险产品问题太平人寿、平安人寿等被点名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2-02-10 1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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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通报人身保险产品问题太平人寿、平安人寿等被点名

银保监会网站截图。

人民网北京2月10日电 (李彤 黄盛)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发布了《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公布了近期在人身保险产品监管中发现的产品设计、产品条款表述等4类典型问题,太平人寿、平安人寿等28家险企被点名。

有专家对人民网财经表示,在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1版)的执行下,问题通报正成为监管的常规性动作。此次银保监会年初的通报,进一步明确了对人身保险有序发展的态度和监管尺度。

剑指4方面问题 28家寿险公司被点名

《通报》指出,个别公司产品管理粗放、风险合规意识淡漠,部分历史产品条款中有关于满期金累积生息账户相关表述,所涉及的负债管理和利率厘定等问题存在严重风险隐患,易造成“刚性兑付”预期。

在《通报》发布的内容中,围绕产品设计问题,一是既往症定义不合理,新华人寿、上海人寿、幸福人寿、中银三星报送的4款医疗保险,条款约定合同生效日前未经医生诊断和治疗的症状属于既往症,缺乏客观判定依据,易引发理赔纠纷。二是现金价值计算问题,华汇人寿、信泰人寿、东吴人寿、国联人寿、弘康人寿、天安人寿、太平人寿报送的8款产品,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存在长险短做风险;爱心人寿报送的2款终身寿险,现金价值计算使用的利率不一致。三是增额终身寿险产品问题,海保人寿、和泰人寿、横琴人寿、华贵人寿、信美相互人寿、小康人寿报送的11款增额终身寿险增额利率超过3.5%,易与产品定价利率混淆,存在噱头营销风险。

围绕产品条款表述问题,主要是条款表述不严谨和条款表述不合理问题。比如,人保寿险的某疾病保险,条款中关于极重度恶性肿瘤的相关表述与行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不符;恒安标准报送的某短期医疗保险,条款中关于续保的表述不符合监管规定,存在较为严重的误导隐患;英大人寿某疾病保险,条款中关于身故保险金申请材料的规定不合理,易引发理赔纠纷。

围绕产品费率厘定问题,一方面是费率厘定不合理,太保寿险、平安人寿、百年人寿、天安人寿、太平人寿报送的7款医疗保险,费率厘定年龄区间跨度过大,存在不公平定价风险。另一方面是费率厘定缺乏定价基础,民生人寿报送的某疾病保险,保险责任过于单一,缺乏定价基础。

此外,还包括产品报送材料不规范等问题。比如,陆家嘴国泰、太平洋健康报送的3款健康保险,加费表作为单独材料报送,未包含在费率表中;平安健康报送的2款医疗保险,存在备案材料不齐全、上传错误等问题;平安人寿报送的某两全保险,精算报告中假设投资收益率填写错误。

多次通报问题 保持监管高压

人民网财经初步梳理,在2018年,银保监会通过发布《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明确了人身保险产品的产品条款设计、产品责任设计、产品费率厘定、产品精算假设、产品申报使用管理五个环节的52条禁令,并对违规开发产品、产品设计异化、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行为进行严查。

对人身保险产品通报制度则是建立于2019年。当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公告表示,建立人身保险产品通报制度,定期通报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行业共性和个性问题,督促行业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