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对外开放高地建设(以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2)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2-30 06: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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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赋能,“智慧通关”。在广东自贸试验区,通过应用AR、AI、5G等前沿技术,叠加“机器助人”智能监管,货物、邮快件、跨境电商、中途监管、旅检实现24小时通关,低风险货物、人员、运输工具等实现自动快速放行。

流程再造,服务升级。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投资“单一窗口”整合13个部门20个政务服务系统,将外商投资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两个工作日。

监管创新,效率提升。2018年起,重庆海关在重庆自贸试验区内推出自主备案、自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主补缴税款、简化业务核准手续(简称“四自一简”)监管创新。重庆海关副关长刘浩宇介绍,这在现行法规框架内最大限度优化了海关监管和作业流程,让货物进出重庆自贸试验区的效率提升20%。

“作为开放的前沿阵地,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由2013年的190条措施缩减到2020年的30条措施,开放度高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承诺和对外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顾学明表示。

“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全国领先。”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司长唐文弘介绍,“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逐步覆盖海关、税务等20多个部门和货物申报、跨境电商等多个领域,建设水平远超《贸易便利化协定》要求。”

今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赋予自贸试验区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更大的改革自主权。

持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各项措施的叠加效应日益显现。今年前10个月,21个自贸试验区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占全国16.5%的外贸规模;实际利用外资1753.3亿元,新设外资企业6342家,占全国比重分别为18.6%和16.3%。

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

铁路提单有无物权凭证属性?作为审判长,刚接手国内首例铁路提单物权纠纷案时,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贾科颇感棘手。

案件并不复杂。2020年2月,英飒(重庆)贸易有限公司进口汽车,与承运方和融资担保方协议约定,由货运代理方向外国出口商签发铁路提单作为提货凭证。货物运抵重庆后,英飒公司将铁路提单交付与其签订销售合同的重庆孚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但孚骐公司持铁路提单提货时却被承运方拒绝,于是便起诉承运方。

“根据国际惯例,只有海运提单可作为物权凭证并具有融资功能。”贾科介绍,铁路提单是我国企业在中欧班列(渝新欧)开行后,在国际铁路运输中创设的新型单证,通过铁路提单流转实现货物流转的效力,现行法律没有直接明确的规定,各方有不同认识。经审理,法院确认原告享有铁路提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判决被告向原告交付车辆。

依托中欧班列,探索构建陆上国际贸易规则,是重庆自贸试验区核心改革任务之一。如今,创新开立的“铁路提单国际信用证”已逐步实现批量化运用,“铁路提单信用证融资结算”入选全国自贸试验区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制定的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联运作业规范等3项标准已于2020年获批为国家标准……

高水平的开放体现为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点,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制度型开放,是自贸试验区孜孜不倦的追求。在全国发布首张负面清单,推动外资管理制度变革;创设自由贸易账户,推动深化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在重要领域积极探索制度型开放新路径,自贸试验区近年来推出了一批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