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启动劳动者如何维护权益

光山新闻网 采集侠 2021-12-01 12:08:01
浏览

工资报酬是广大劳动者最直接的权益。维护好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年关将至,欠薪问题进入易发期,劳动者遭遇欠薪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近期,国家层面密集出台多个通知,集中治理年末欠薪问题,全国各地也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据了解,自今年11月以来,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已在全国铺开,北京、天津、广东、河南、青海等17省份出手整治欠薪问题,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求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清零。

多部门、地区打出欠薪治理“组合拳”

解决欠薪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日,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春节前,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对查实的欠薪问题要在2022年春节前全部办结。

《通知》要求,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改的,依法严肃惩处。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人社部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制定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对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列入条件和期限、惩戒措施、信用修复和工作程序等作出规定。

《管理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有关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按照规定公开并共享至同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是《管理办法》的“牙齿”,对惩戒教育失信对象、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效能至关重要。一旦被列入名单,人社部门将把相关用人单位名单转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联合惩戒,最长期限可达3年,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也对各类用人单位起到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提升其守法诚信意识和水平,维护公平公正的用工市场秩序。

同时,据不完全统计,截止11月29日,北京、天津、广东、河南、青海、内蒙古、陕西、江西、江苏、山西、山东、辽宁、宁夏、四川、湖南、湖北、浙江17省份紧锣密鼓开展整治欠薪专项行动,查处、追罚齐发力,确保工资发放落到实处。

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启动劳动者如何维护权益

内容来源:人社部、各地方人社局、新华社等 任妍制图

劳动者遭遇欠薪 多种投诉举报渠道可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