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建立健全重大疫情和灾害紧急采购制度(2)

光山新闻网 林晓舟 2020-02-06 14: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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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焕东说,要做到市场性、援助性与强制性的有效结合,就必须做好疫情和灾害结束后的适当补偿性工作,需要政府在制度方面设计适当的补救措施。补救措施的内容主要包括:对疫情和灾害防控时期采购作详细记录;通过对疫情和灾害防控时期供应商提供物资与服务的速度、质量、价格及整体贡献作出评估,列出在疫情防控和灾害时期政府采购中有贡献的供应商等。

  “疫情防控和灾害时期政府资金与捐赠资金的采购,必须有特殊的、比平时更为严格的监督与管理。”徐焕东认为,疫情防控和救灾资金的使用,不仅关系到纳税人的利益和所有捐赠人的目标与信心,还直接关系到疫情防控和成千上万受灾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坚决避免各种趁疫情、灾害之机牟取暴利或有违疫情防控和救灾宗旨的情况发生。一旦在特殊时期的采购中发现违规违法行为,要实行比平时更加严厉的处罚规定。”徐焕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