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交易乱象:掮客掀“非吸”漩涡 玩家被圈近三亿元(4)

光山新闻网 刘斌 2019-05-22 0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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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跟律师沟通,发现难点在于一些被迫接受借贷关系的买家,容易被认定为是自愿的借贷关系,难以从法律上判定属于非吸”,一位买家对记者表示其忧虑。

  “我们就是想给警察提供更多信息,证明他们在3月初就知道无法发币,此后的交易不仅是非吸,还是诈骗”,多位买家称。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凯曾公开表示。

  徐凯分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简单来说,就是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时,融资者不符合向不特定的人公开融资的条件,以不占有你的钱物为目的而进行融资,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如果融资者一开始就是要以骗取你的财物为目的非法集资的,那就构成集资诈骗。

  维权群中是来自世界各地的买家,因为时差关系,几乎24小时都有人发言,他们不断在群中反馈又有谁回国报案,也会在群中讨论受理案件时警方反馈有何含义。

  针对目前案件进展,杭州市滨江区西兴派出所5月21日回复新京报记者称,周毅、李想等二人目前已经刑拘,后续还会继续调查。

  风险与法律边界

  “以比特币为基础的场外交易难以得到法律的认可”

  微信群里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也可以进行大宗交易,这无疑也给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提供了机会。那么,比特币场外交易的法律边界究竟在哪儿?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此类行为的法律后果具有不确定性,个人偶发行为合法,以此为业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经营。

  早在2017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就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提示投资者通过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参与投机炒作,面临价格大幅波动风险、安全性风险等,并指出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

  根据openlaw显示,与“比特币”相关的法院判决书共有461件,文书判决时间显示,2014-2018年,比特币相关判决案件数量直线上升,5年间的数量分别是9件、26件、54件、120件、216件。

  而案由显示,“侵犯财产”相关案件数量153件,占比最多,而其中被判定为盗窃案的有98件,被判定为诈骗案的有37件。

  除了被明确禁止的ICO,目前比特币场外交易是否合法合规?

  2013年,我国对于比特币本身的法律属性给出了明确界定:特定的虚拟商品,也就是承认其“财物”的地位。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再次确认了虚拟财产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

  肖飒分析,基于此,拥有比特币在我国是合法的。

  在我国交换比特币是否合法呢?肖飒认为,偶发的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交换行为合法。在她看来,我国法律中的“所有权”,就包含“处分权”这一重要权利,如何处分是所有权人的私权利,其他人无权干涉。

  但是,如果将比特币当做一种类金融产品,以此为业,专门进行撮合和赚取差价的行为,则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具体而言,可能会涉嫌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

  根据张明楷所著《刑法学》,非法经营罪所保护的法益是市场经济秩序。违反国家市场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市场经济发展的行为不被允许。

  肖飒表示,在其与团队其他律师(前刑事法官)交流中,他认为出于刑事政策的考虑,对于一些以兑换比特币为业,赚取差价,造成客户重大损失,引起严重后果的行为,不能排除按照刑法第225条第4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层报到最高法院,最终以“个案批复”的形式确定某一种行为构成犯罪。